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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府自108年7月3日起至109年3月2日「108年度雲林縣環境空氣品質監測計畫」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0/1/2
發文日期:2019/12/27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083615965號
主旨:公告本府自108年7月3日起至109年3月2日「108年度雲林縣環境空氣品質監測計畫」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執行機關所設5處空氣品質人工測站之操作維護、分析、校正及保養。
二、噪音稽查及檢測相關業務。
三、監測車環境監測作業。
四、PM2.5連續監測站維護。
五、顯示看板暨連線系統操作維護。
六、酸雨測站維護。
七、簡易空氣品質監測網監測作業。
八、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設置及試運轉。